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照职位招聘人数与总成绩排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者的顺序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须在安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
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地点及体检时间、地点在安国市人民政府网站、安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告、安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办公地点张贴公告。体检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通知书》。
(四)考核
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通过体检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考察考核。考核形式主要是审核拟聘用人员档案、验证有关证件、政审等。通过考核,对拟聘用人员做出合格与否的评价。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名单及综合成绩在安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及在体检、考核期间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在同专业同组别中等额递补一次。成绩相同时,按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后无问题的人员,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市领导审批后,市人社局办理调配手续,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分配到岗。其中教育系统、卫生系统按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个人自行选择岗位(学区、学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出现并列时,优先选岗的顺序同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优先进入体检环节的优先顺序。被聘用者与所分配单位签定试用期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准跨单位流动和调出,否则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七)整个招聘工作中,在规定报名、初选、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事宜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纪律与监督
(一)为确保整个招聘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招聘领导小组对各个环节严密组织,严格管理,市纪委监察局实行全过程监督,对一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贻误工作的将按有关规定查处。
(二)在组织过程中,市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三)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应聘人员若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以及录(聘)用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有序高效地进行,圆满完成招聘任务,特成立“安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