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岗位及协助专业技术岗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校院教师队伍建设,诚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教师2名,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名(协助专业技术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职教师岗位
1、招聘专业及条件
(1)招聘专业: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政治学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行政管理、教育学原理、社会学(二级学科)。
(2)招聘条件: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扎实,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有副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有2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中共党员。
具有党校教学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2、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将个人基本情况,简历,身份证,户口簿,职称、学历、学位、获奖证书,近期2寸证件照片,科研业绩等相关资料(资料均为复印件,恕不退还)邮寄: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党校办公室。
3、录用与待遇
对符合招聘专业、招聘条件和业绩突出者,通知面试与试讲。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通过面试与试讲者,组织考察与体检。
综合上述情况后,择优录用。录用后,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待遇。
二、招聘协助专业技术岗位
1、招聘对象
非在编人员1名,45周岁(含)以下,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中共党员优先,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不含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人才居住证(均须在有效期内);
(7)具备中级电工资格证、高压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特种设备作业证(电梯安全管理)。
3、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将个人基本情况,简历,身份证,户口簿,职称,学历,资格证,近期2寸证件照片等相关资料(资料均为复印件,恕不退还)邮寄: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党校907室。
4、录用方式和待遇
对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人员名单,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绩表现等进行考核。根据需要组织体检。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方可录用。
凡符合条件录用的人员,录用后将按人事派遣方式管理,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及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分别按照区属事业单位人才派遣人员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
三、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塔城路228号906室(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党校办公室)
联系电话:59528520、59528539
邮政编码:201899
联系人:何老师
本《公告》由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党校、上海市嘉定区行政学院负责解释。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党校
上海市嘉定区行政学院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