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金山区教育系统部分公办幼儿园招录
非在编人员的实施意见
各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区”战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中共金山区委办公室、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使用管理的暂行办法》(金委办〔2010〕93号)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本区教育系统部分公办幼儿园招录非编人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额度管理、科学设岗”的原则。
二、招录岗位
保育员、营养员(厨师)。
三、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可信,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志愿服务金山教育。
2.学历为高中(中职)及以上,持中级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或幼儿园初审认定特别优秀的学历可放宽至初中。
3.须具有对应本岗位工作职责的职业资格证书(工人技术等级证书: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证,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及完成聘期任务的能力。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殊情况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但其社保缴费年限至退休年龄时须累计满15年。
6.除以上条件外,录用单位有其他要求的需与之相符。
符合招录条件的本区户籍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复退军人等特殊就业困难群体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优先。持高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四、招录程序
1.发布招录信息。有招录岗位职数的幼儿园通过网络或校园对外公告栏发布招录信息。
2.报名及材料初审。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幼儿园网站下载或到指定地方领取《2017年金山区教育系统部分公办幼儿园招录非在编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在指定时间提交至招录幼儿园。
(2)应聘人需向幼儿园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表;②身份证;③户口簿;④学历证书⑤职业资格证书;⑥其他相关材料。
(3)幼儿园需严格审核报名者的资格,对符合基本条件的应聘者幼儿园可根据学历、年龄、具备资格、身体状况等进行初审筛选,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综合测试候选人。综合测试候选人的相关材料由各幼儿园于2017年6月30日(周五)前报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
3、综合测试。
(1)接到综合测试通知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参加统一测试,综合测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分笔试和面试。
(2)综合测试合格的应聘者,按测试成绩(笔试40%,面试60%)排名1:1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4、体检和政审。拟录用人员经局党政班子会议讨论确定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健康体检和政审。
5、公示。经健康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各幼儿园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6、办理录用手续。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到金山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非在编人员录用相关手续。
附件1:《2017年金山区教育系统部分公办幼儿园招录非在编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17年金山区教育系统部分公办幼儿园招录非在编人员报名登记表》
金山区教育局
2017年6月12日
关于2017年金山区教育系统部分公办幼儿园招录非在编人员的实施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