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满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报市教育局审批后,由区教育和科技局下文聘任,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委办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待遇
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和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办法执行。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平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委办备案。
十、本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十一、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平坝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及时阅览网上公布信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纪律及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行为发生,对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的监督。
本实施方案由平坝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1—34226980(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
监督电话:0851—34612308(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党建办)
附件:
1.《平坝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3.《承诺书》
平坝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
1.《平坝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