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蒸湘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城乡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有关规定和《蒸湘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衡蒸政办发〔2016〕21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0名。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协调和指导。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共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60名。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为专技初级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7年教师招聘岗位与计划表》(见附件一)。
三、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初级中学教师必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的中师及以上学历。具有招聘岗位计划所需的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所申报岗位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上的专业相同。
(四)服从工作安排。本次聘用人员要求在用人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如出现学校撤并的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正处于影响期内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
5、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7、在读的非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或在读的非应届毕业本科生以专科学历报考者);
8、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
(六)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等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晚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蒸湘区党政门户网等报纸和网络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hnrcsc.com/bm/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7年6月24日9:00至6月26日17:00期间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hnrcsc.com/bm/,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对岗申报,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对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
3、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其他报名要求:
1、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2、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经蒸湘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上报上级部门批准后,适当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5、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7:00期间,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hnrcsc.com/bm/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