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主要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6日。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县城学校1:2、农村学校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达不到上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仪表举止、专业特长等综合素质,采用说课、答辩(报考学前教育者不答辩,加测专业技能)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在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时发布,届时请登录滨海教育网(若滨海教育网关停,请登录滨海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inhai.gov.cn,下同)查阅有关通知(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并缴纳面试费100元。
面试结束后,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累计总分,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在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末位总分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面试成绩又相同,再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仍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在滨海教育网公布。
4.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体检具体时间、要求在公布体检人选名单时一并发布。
5.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滨海人社网、滨海教育网进行公示。
6.选岗和签约
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组织入围人员按笔试和面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选岗,签订协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选岗和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个人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在笔试和面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同分取舍办法和相关程序同前)。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7.聘用
所有签约人员的个人档案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寄送到滨海县教育局档案室(已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入编的人员须办理好辞职解聘手续并转交相关材料)。8月1日至8月5日凭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到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手续不完备、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复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滨海县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须在滨海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动手续,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办理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招聘工作监督
滨海县人社局、教育局纪委负责对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县人社局0515~89196016,县教育局0515~84224990。
五、招聘工作咨询
滨海县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为:县人才中心0515~89196060,县教育局人事科0515~84222407。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滨海县教育系统2017年部分中小学(幼儿园)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滨海县教育系统2017年部分中小学(幼儿园)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教育局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