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2017年公开选调中小学名优特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为全面提升天心教育品牌,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特面向全国公开选调10名中小学名优特教师。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1、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
2、选调人员的岗位等级待参加用人单位竞聘后确定。
3、选调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天心区教育系统。
4、选调人员如为市区骨干教师、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进入我区之后,可参加骨干教师和名师工作室的选拔,入选后可享受相关待遇。
5、选调人员入选进入我区之后,如遇到困难,可以一事一议,尽可能帮助解决。
三、选调岗位
1、初中岗位为:语文、数学、理综(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文综(包括政治、历史、地理);
2、小学岗位为:语文、数学;
3、中小学英语、中小学艺术(包括音乐、美术)、中小学体育、中小学信息;
4、选调岗位的人数根据各学科报名人数按比例,并结合本区对相关学科教师需求程度确定;
5、每个岗位选调人数根据上述原则在开考前公布。
四、选调条件
(一)选调范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全日制中小学或教育局下属教研机构担任与选调岗位一致的教学(或教研)工作连续五年及以上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在编在职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1、恪守师德,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工作勤奋踏实,富于创新;爱校爱生,岗位责任意识强;
2、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特级教师称号的女性教师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特级教师称号或正高级职称的男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应聘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6、应聘语文、英语、音乐学科的,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学科须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应聘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理综、文综教师岗位均要求有两届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其中生物、地理教师任教生地会考年级可视同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
8、应聘者学历证书上的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上的所教学科这三项中,至少有一项的学科(或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或相近(注:持有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小学科学教师工作岗位)。
(三)岗位条件(符合以下任一项):
1、特级教师;
2、曾被评为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优秀教师、模范教师、魅力教师、人民满意教师等综合性荣誉;
3、经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4、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学科名教师工作室(工作坊)首席名师;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学科名教师工作室名师;
5、近五年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的教研机构组织的课堂教学、片断教学、说课竞赛、教师素养大赛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6、主持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教育课题研究,或主持过区县级学科教学研究课题研究。
五、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调程序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谈试教(含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含资格复核)——确定聘用人选——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6月15日起将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等媒体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