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凤台县部分城区学校遴选教师公告
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公开遴选30名教师,补充到城区部分学校任教。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工作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突出农村学校教学经历和市“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和“骨干教师”荣誉称号。
二、遴选学校和具体岗位
共计30人,其中凤台一中6人,凤台二中4人,凤台四中10人,凤台县实验小学3人,凤台县第二实验小学7人。具体岗位见附件一。
三、遴选范围和对象
凤台县农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编制在以下学校的教师不在遴选范围:校址在城关镇辖区内的学校和幼儿园;凤台四中、县职业教育中心。以下涉及到凤台农村学校教龄计算的,范围与本条相同。按照编制内聘用管理的幼儿园教师不在遴选范围。在农村小学任教的教师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在农村初中任教的教师只能报考中学(含高中)岗位。
四、遴选教师的资格条件
(一)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教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二)在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时间为准。
(三)在农村学校和幼儿园连续任教满4周年以上。农村学校教龄的计算,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下同)。
(四)高中岗位须具备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初中岗位须具备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小学岗位须具备相应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五)具备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六)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立案调查的教师,不得报考。
(八)加分条件:以下加分因素是指在面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分。一人获多项荣誉的按分值高的荣誉计算,荣誉加分和教龄加分累积计算。
1、淮南市第四批“学科带头人”加3分,淮南市第四届“教坛新星”加2分,淮南市第四批“骨干教师”加1分。
2、农村学校教龄满4年以上,从第5年开始,按乡镇偏远程度分梯次加分,具体为:尚塘、朱马店、杨村、大兴、古店、钱庙、新集、岳张集8乡镇教龄每年加0.8分,顾桥、关店、桂集、丁集4乡镇教龄每年加0.5分,刘集、开发区、李冲、凤凰4乡镇教龄每年加0.2分。曾经在凤台县外其他农村学校任教(须正式在编)的,其农村学校教龄可以计算,教龄加分按现任教学校分值标准计算。
五、遴选工作的程序和步骤
(一)发布公告
2017年6月14日,在凤台县教育局网站(http://news.ft.gov.cn/jyj/)、凤台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news.ft.gov.cn/fthrss/)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2017年6月20日至21日的工作时间在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由单位签字盖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乡镇中心学校所属小学和幼儿园,由中心学校负责签字盖章(下同)。
2、由单位签字盖章的加分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中县内农村从教经历须逐单位签字盖章。在乡镇中心学校所属小学和幼儿园任教经历须从中心学校签字盖章。涉及县外农村学校教龄认定的,依据个人人事档案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人员有权要求相关人员提供相关辅助材料。
3、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供现场查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其中2张分别贴在资格审查表上,1张交工作人员留存。
(三)因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处理
同一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同一岗位遴选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不足的相应核减岗位数或核销岗位。核销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涉及改报岗位的由工作人员通知本人于6月23日办理。
(四)组织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县编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配合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内容是无生教学。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现场抽取面试课题,按照课题要求现场撰写教学设计,然后进行无生教学。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教学设计占30%,无生教学占70%。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方案另行发布。
(五)确定遴选人员初步名单
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加上加分分值,为报考人员总成绩。按各遴选岗位遴选人数,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遴选人员初步名单。其中如有总成绩相同的,按农村学校教龄长短排序确定名次;农村学校教龄仍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初步名单。
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加分分值和总成绩,以及遴选人员初步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县教育局网站和县人社局网站公示。遴选人员初步名单中公示期满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遴选人员;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遴选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六)办理人事调动和聘任手续
遴选人员由人社局出具调动手续。遴选学校在8月底以前负责到相关部门为遴选人员办理编制、岗位聘任和工资关系转移手续。
遴选人员调入遴选学校后,执行遴选学校的工资制度。遴选学校根据本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本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方案,确定遴选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如遴选人员已取得高级或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根据遴选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方案不能聘任的,将实行高职低聘。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人才中心0554-8689711
县教育局办公室0554-8611331。
附:
1、《2017年凤台县部分城区学校遴选教师岗位明细表》
2、《2017年凤台县部分城区学校遴选教师资格审查表》
3、《2017年凤台县部分城区学校遴选教师加分申请表》
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台县教育局
2017年6月12日
1、《2017年凤台县部分城区学校遴选教师岗位明细表》.docx
2、《2017年凤台县部分城区学校遴选教师资格审查表》.docx
3、《2017年凤台县部分城区学校遴选教师加分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