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淮南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2016年淮南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组织实施,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统一公开招聘与单位自主用人相结合,坚持注重政治思想素质、突出业务能力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计划
2016年淮南市教育局所属的淮南七中、淮南九中、淮南十中、淮南十四中、淮师附小五所学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27人。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见《2016年淮南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年龄条件
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详见附件2);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师德;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2,附件2所列“本科或专科所学专业与研究生所学专业类别一致”,参照依据为教育部2012年9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附件4);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下列情况直接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1. 《2016年淮南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相关内容虚报、瞒报的;
2.有工作单位,报名时尚未经用人单位和主管单位正式批准辞职、离职,但报名时按社会人员报考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2016年4月22日至5月8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自行下载填写《2016年淮南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并发送至邮箱:hnjyrs@163.com。待报名截止后,将对报名人员花名册进行公示。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紧缺专业,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开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5月16日-17日进行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五、资格复审及准考证发放
资格复审工作在专业测试前进行,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2016年5月24日。地点为淮南市教育局人事科。届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关证件:
(一)属2016年应届研究生毕业生的,须提供报名表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或专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二)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报名表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或专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三)两寸同底彩色证件照两张。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年6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