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用人需要,切实做好教育系统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经市政府批准,我市教育系统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及农村小学教师1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笔试、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名额
2017年我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及农村小学教师178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小学教师要求具有河北省户籍(户籍以2017年6月19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19日至1999年6月19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者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高中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我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五、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定州市人事考试网(dzksw.dzs.gov.cn)。
报名时间:6月19日9:00至6月23日17:00。
交费时间:6月19日9:00至6月24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报名信息应规范填写或选择相应选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6.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了解并牢记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8.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7:00登录定州市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