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屏山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
2017年和平街小学校公开选聘在编在职
教师公告
根据我县和平街小学校(屏山县石盘九年一贯制学校)教育实际,结合学校的建议,为了做好学校选聘在编在职教师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学科及名额
语文9名、数学7名、英语1名、体育1名、音乐1名。
二、选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范围对象
面向屏山县内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选聘(服务期限不够的教师和县城学校的教师不得报考)。服务期截至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二)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师德良好,身体健康。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男在45周岁及以下,女在40周岁及以下。年龄按周岁计算,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报名之日。
4.须从事与应聘学科相一致的学科教学工作至少4年(音乐、体育学科3年以上)。
5.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教师不得报考。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9日9:0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
3.报名需验交材料: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报名时按以下顺序装订好资料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年度考核表(确认备案表)→证明自己符合选聘条件的相关荣誉证书、证件(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为证明自己从事选聘岗位教学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可自选1至2种材料,如每学年的年度考核表、教学成绩、获奖证书或文件等)(下同),单独放置。所有证件和证书报名时均要交验原件。报名时交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证件照片2张,经报名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屏山县2017年选聘在编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屏山县2017年选聘在编在职教师考核评分表》(附件3),经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予以登记报名。
4.报名要求: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学科,不得兼报。
5.资格审查:由县教体文广局和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6.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低于3:1(体育、音乐学科放宽到2:1),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数为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本次选聘。
(二)选聘考核
1.考核时间:2017年6月11日8点。
考生应提前15分钟进候考室,截止8点,迟到的考生取消本次选聘资格,面试成绩计零分。
2.考核地点:屏山县金江初级中学。
3.考核内容和形式
选聘工作由县人社局指导,县纪委监察局监督,县教体文广局牵头组织实施。
采取说课和业绩考核的方式进行,说课的教材范围及业绩考核的具体内容见附件4、附件5。
4.确定选聘人选
(1)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说课成绩分×70%+业绩考核成绩分×30%。
说课成绩分按百分制计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确定拟选聘人员
根据选聘单位各选聘岗位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选聘人员。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以说课、业绩考核、专业评委、领导评委、一般教师评委成绩及以上项目不去掉最高和最低分成绩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聘人员。
折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公示
1.对考核合格的拟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选聘。
(四)聘用手续办理
对公示无异人员,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在秋期开学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根据选聘学校岗位设置竞聘上岗方案,参加岗位竞聘。
四、纪律要求
参加选聘考核的各类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岗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在考核工作中无论是考官、工作人员或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川人发〔2003〕5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2017年公开选聘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
2.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2017年选聘在编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
3.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2017年选聘在编在职教师考核评分表
4.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2017年选聘在编在职教师说课的教材范围
5.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2017年选聘在编在职教师业绩考核计分办法
2017年6月6日
2017年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公开选聘在编在职教师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