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建设与改革、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笔试成绩可在历城区教育局网站(www.Lcjy.sd.cn)查询。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别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范围。若达不到1:3的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纳入面试范围,在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时,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2017年历城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中同面试组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
进入面试人员及其笔试成绩在历城区教育局网站(www.Lcjy.sd.cn)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面试考试费70元,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讲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内容。面试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宣布。面试设置监督席,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历城区教育局网站(www.Lcjy.sd.cn)公布。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中第9条。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人选空缺,按规定在本招聘岗位实有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专业技能岗位(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按照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非专业技能岗位(非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如果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及其考试总成绩在历城区教育局网站(www.Lcjy.sd.cn)公布。
七、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可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应聘者本人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经历城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从本招聘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果出现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递补人选。
八、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历城区教育局网站(www.Lcjy.sd.cn)公示,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招聘岗位具体到学校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该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街镇小学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由各街镇根据辖区内学校的教学需要安置任教学校,其中招聘岗位人数大于1人的,按照本岗位拟聘用人员考试成绩依次选择任教学校。如果出现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任教学校。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任教的街镇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须在现聘用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五年,违约者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责任。
对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考察体检环节的递补办法进行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历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招聘咨询电话:58768715、58768716(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十一、其他
1.有关重大事项均在历城区教育局网站(www.Lcjy.sd.cn)公布;如果该网站出现网络故障,本次招聘相应公告将在历城区政府网站(www.Licheng.gov.cn)公布,应聘人员可以登录查询。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历城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