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雇员(聘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2名、聘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岗位 代号 |
岗位 名称 |
招聘 人数 |
专业要求 |
101 |
雇员 |
2 |
财会类、建筑土木类 |
102 |
聘员 |
2 |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计算机类 |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3. 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文字功底扎实,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4.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6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至16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地点:广州市增城区社区教育学院(荔城街侨中路3号,原成人教育培训中心)。
3.报考者需提供(1)《增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雇员(聘员)报名表》一份(打印附件亲笔填写);(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如有各类资格证书或荣誉证书的亦可一并提供;(3)报考101岗位还须提供工作证明(必须提供2年以上的社保清单和劳动合同)。 (交复印件,原件在现场审核后退回)
4.报考人员需到现场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发现提供的资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将取消报考和雇用资格。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仅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核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和雇用审批为准。资格初审合格者,确定为参加试面人选。审核结果名单将在增城区人社局网站、区教育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请报考者自行留意网站公告。
(三)考试
1.考试形式为面试。
2.面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7月(具体时间在网站发通知)。
3.面试地点:待定。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是对应考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5.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和抽签。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抽签或未经现场负责人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面试。
6.面试满分100分,考生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人员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
(四)体检
1.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至低递补。
(五)考察、公示
1.体检合格的,作为组织考察人选,资格复审与组织考察同时进行。
2.根据组织考察和资格复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增城区人社局网站、区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因组织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成绩由高至低递补。
四、岗位待遇
经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广州市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本次考试未尽事宜,由增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2630011,82637177
附件:增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雇员(聘员)报名表.doc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