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2017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见附表一)
二、招聘条件
(一)普通计划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并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但本县在编在岗教师和省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二)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计划
除满足普通计划的所有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册人口;
2.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婚和未就业的子女;
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子女的身份确认主要依托县扶贫办“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进行查询。2014至2016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仍然享受此政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从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洞口教育科技网上下载并填写《建档立卡贫困户报考人员审批表》后分别去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县民政局和县扶贫办审查签字盖章。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方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洞口教育科技网上予以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提交报名信息的时间和网站
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17年6月5日8:00至6月20日18:00。
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登录“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dkrs.gov.cn)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职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选报责任自负。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要求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好网报系统的报名登记表,没有打印好报名登记表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三)报名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6月23日至6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确认地点:洞口县教育局新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注意事项:
(1)普通计划:报考人员本人需持网报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书、有效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按职位确认报名信息,并现场照相(不接受委托现场确认)。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2)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计划:报考人员本人需持网报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建档立卡贫困户报考人员审批表、毕业证书、有效二代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按职位确认报名信息,并现场照相。不接受委托现场确认。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此类招聘人员须承诺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4、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县教育局新办公楼五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