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1)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3(个别特殊专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人社局审批后可放宽到1:2。个别特殊专业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可降低学历层次)。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建档立卡贫困户招聘计划报名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时,其余下的招聘计划调剂到相对应的普通计划;男女分招的职位如一方报名人数未能满足计划数开考比例要求,其余下的计划数调剂到另一方。
(2)笔试内容:(见附表二)
(3)笔试均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4)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7月6日至13日;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应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考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招聘职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准考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面试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或面试入围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方式及内容(见附表二)。
3、所有成绩为百分制,折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成绩在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洞口教育科技网予以公布。
(五)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一次,递补时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考核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通过后,在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洞口教育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分配与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按报考职位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工作单位,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受聘对象在洞口县教育单位服务不得少于5年。
体检后,因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四、工作要求
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严格按实施方案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纪违规事件将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 0739-7236385(县人社局事管股)
0739—7234212(县教育科技局政工股)
举报、投诉电话:0739-7236387(县人社局监察室)
0739-7234217(县教育科技局纪检监察室)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洞口县教育科技局
2017年5月26日
洞口县2017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