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笔试主要内容为从事教师职业所需要的通用的基础知识、教育学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24日9:30—11:30。地点及须知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2017年6月29日可登录“湛江市霞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规定,2014年5月25日至2017年5月24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公布的考生成绩为加分后的成绩。
4.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人选须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在霞山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未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面试要求等事项,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霞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
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每名面试考生备课20分钟,说课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考察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霞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批准,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六、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59-2303581、0759-2300040(霞山区教育局)。
投诉电话:0759-2173760(霞山区人社局)。
霞山区教育局
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