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本《公告》规定和岗位要求,根据自身条件,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填写《泰州市直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泰州市教育局和招聘学校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3)缴纳笔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证件减免笔试费。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报经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泰州教育网公告。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改报名地点:泰州市教育局一楼105室(泰州市鼓楼南路366号)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6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凭本人身份证到泰州市教育局一楼105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4.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泰州教育网公布。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跟进)。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于2017年6月23日下午2∶30~5∶3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泰州市教育局一楼105室领取,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领取《面试通知书》时,交纳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证件减免面试费。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两种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其中美术、体育岗位采取“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模拟上课占面试成绩的6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其他岗位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的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考生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泰州教育网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类别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教育网公布。
体检前,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托管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考生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暂保留其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
体检由泰州市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泰州市教育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及取消资格等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州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取消聘用资格和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泰州市教育局按《泰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聘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泰州市监察局派驻市教育局监察室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999831(市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6999838(市监察局派驻市教育局监察室)
泰州教育网(www.tze.cn)
附件2:泰州市直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泰州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