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直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办学水平,满足市直教育事业发展需求,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泰州市直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23名,具体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直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及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意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1日到1999年6月12日之间出生);
对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获得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专业性称号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6月11日后出生)。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八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泰州教育网向社会公布本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1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泰州市教育局一楼105室(泰州市鼓楼南路366号)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还须提供委托书和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核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泰州市直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4)毕业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
(6)35周岁以上人员须提供专业性称号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7)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8)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可延迟至考察阶段提供;
(9)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