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在青“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教育和卫生见习岗计划(仅限乡及以下学校、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我省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不加分。服务期从选派之日起计算,截止到2017年6月7日。
2、报考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3.临聘教师报考县(区)及以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其中2016年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审核;2015年及以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及在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未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证明;2013年及以前招聘的“特岗教师”须在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开具任中小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以及未纳入中小学校编制的证明,并到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审核确认。2014年招聘的“特岗教师”须在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开具在职中小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以及2年年度考核结果的证明,并到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审核确认;属于见习岗计划的考生,由所在单位(学校或卫生院)出具证明,并到当地县级教育局(或卫生局)和人社局审核,再到所属市州教育(或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必要时还要提供各市州招聘分配的相关文件;属于“村官、三支一扶”的考生需到省人社厅的人力资源市场处、属于“西部志愿者”的考生需到团省委,分别开具服务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和服务证等材料。
(五)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17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参加公开招聘,但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17年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以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其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证上的填写专业完全一致。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17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
(六)递补处理。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只递补一次。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主动放弃或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将影响今后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七)户籍、年龄的时间认定。符合我省户籍条件考生,在我省落户时间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八)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教师资格证要求。专业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具体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的所需专业。进入面试后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除2017年的毕业生外,若其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提前联系毕业院校解决或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进行网上验证。 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其中“小学教育”专业、“初等教育”专业和“全科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目录》未包括的学科中,考生要参照以下界定类别来报考:“科学”包含专业类别为:物理、力学类,化学化工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信息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通用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物理、力学类。
关于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的问题:学前教育专业与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没有对应学科,但若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且学历符合要求,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应中小学教师岗位。
关于所学专业为教育学专业的问题:教育学专业与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没有对应学科,应按照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
报考此次中小学校教师招聘岗位的所有考生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无相应教师资格的不能报考(除2017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外),其中取得高中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中教师资格的限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小学学段该学科岗位。
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报考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
关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它”的问题:应由认定机构出具其它学科具体所指学科的证明,考生按证明对应学科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关于非英语专业(如俄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的问题:非英语专业的外语类专业毕业生,其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者,应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外语”的语种证明,考生按证明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九)报名期间,每天公布最新报名统计情况。在报名最后几天,很有可能会出现报名人数骤增,导致网络拥堵造成无法报名,待审人数较多无法按时审核,以及审核不通过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及缴费等情况发生,因此,请考生尽量提前报名,并按照要求尽快缴费,以免影响你的正常报名。
(十)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西宁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xnrsj.gov.cn/)及时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
(十一)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本公告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按在西宁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咨询电话:
大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2722169
大通县教育局 0971-2730511
湟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2235900
湟中县教育局 0971- 2237499
湟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2436133
湟源县教育局 0971—2435285
城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8175107
城东区教育局 0971-6148745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8248659
城中区教育局 0971-4919502
城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5507185
城北区教育局 0971-5500813
西宁市教育局 0971-4393017 4393007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6163992 5132943
西宁市人事考试中心 0971—6163404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5日
附件:1、2017年西宁市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点此链接查看)
2、《青海省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证明》(点此处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