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海省三江源民族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省政府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青海省三江源民族中学将于2016年秋季全面投入使用,为解决当前学校高中教师紧缺的问题,确保学校正常运转,招聘高中教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2〕192号)精神,结合三江源民族中学教学实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目标
积极探索、创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形成自主灵活、能进能出、符合时代特点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新机制,为青海省三江源民族中学招聘一批适应高中教学工作的教师(主要招聘退休教师)。
二、招聘原则
遵循“从严控制、规范程序、公开公正、择优选聘、依法管理”的基本原则。
三、招聘范围和计划
面向全国范围招聘取得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上的高中教师30名。
各专业计划如下:
语文专业4名
英语专业3名
数学专业5名
藏语文专业5名
思想政治专业2名
历史专业1名
地理专业1名
物理专业2名
化学专业4名
信息技术2名
通用技术1名
四、招聘条件
(一)年龄要求
男性教师年龄不超过65周岁,女性教师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专业要求
招聘对象专业需和招聘计划专业一致,并要求与教师资格证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业一致。
(三)职称资格要求
具有高中教师资格并取得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5日-2016年8月31日(工作日期间)。
报名地点:三江源民族中学筹建办(西宁市城西区35号省教育厅家属院内5单元101室)
由三江源民族中学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含普通话等级证书)及获奖证书等。所有证书须提供原件。
(二)面试
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面试工作在驻厅纪检组、厅纪委、厅教师工作处的全程监督下,由三江源民族中学组织实施。面试时间9月3日—5日,主要测试教师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考官由省教育厅从一线优秀教师及教研员中抽调。
所有专业采取备课(60分钟)、说课(10分钟)、答辩(5分钟)。
面试教材:藏语文专业采用青海民族出版社出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五省(区)协作高中教材;其他专业均采用人教版高中教材。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体检由省三江源民族中学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的教师,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并按照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全部环节的教师名单,于9月7日前在省教育厅网站、三江源民族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五)办理入职手续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省三江源民族中学发文,公布临时聘用人员名单,办理入职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合格后,与青海省三江源民族中学签订临时聘用合同。合同内容应依照教师的现行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六、工资福利待遇
凡通过招聘面试工作的教师,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后,与学校签订临时聘用合同,三年一签。享受与三江源民族中学2016年6月份同级别教师工资待遇,高级教师执行我校七级岗位教师的平均工资,一级教师执行我校十级岗位教师的平均工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聘用教师不参保,不享受工资外的其他福利待遇。享受寒暑期带薪休假。学校可提供住宿。
获得州(地、市)级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十佳教师荣誉称号者,通过面试考核后,优先聘用。
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十佳教师荣誉称号者,通过面试考核后,直接签订临时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学校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及考核小组负责招聘考核工作。录用后如发生临时聘用教师辞退,由校长提出请求,由常设考核小组随时进行补录。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971-6313703
监督电话:0971-6310502
青海省三江源民族中学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