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一)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市属事业单位体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中医医院,县(区)体检医院为各县(区)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考生的考核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县(区)事业单位考生的考核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核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核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被考核人员需提供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否则不予考核通过。
(三)因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从该岗位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检或考核。
五、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市属事业单位在普洱党建网和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县(区)在各县(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三)因考生放弃聘用的,从该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六、浪费考录资源行为和自动放弃的处理
(一)参与资格审核但未参加面试、参与面试但未参与后续体检和考核环节、未按规定到招聘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二)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并从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1. 自愿放弃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
2. 因联系不到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的,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做签名情况记录。
(三)2017年普洱市公务员考试录用面试通过的人员,若决定放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按自愿放弃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
七、定向招聘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7年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要求,普洱市2017年定向招聘纳入此次公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普洱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定向招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14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17年6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2012年、2013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
(二)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5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6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013年、2014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5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6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2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3年、2014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八、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应届生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毕业的学生。
(二)不同用人单位合并招聘多人岗位的,根据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由考生选择用人单位。
(三)参加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联系电话
1.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普洱市人社局 0879—2129579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0879—2141632
普洱日报社 0879—2140789
普洱市科普咨询服务中心 0879—2145297
中共思茅区委办公室电子政务内网管理中心 0879—3025764
中共宁洱县委办公室电子政务内网管理中心0879—3209039
中共墨江县委宣传部《墨江》编辑部 0879—4232278
中共景东县委组织部信息和网络技术中心 0879—6221419
中共景谷县委党校 0879—5221315
中共镇沅县委办公室电子政务内网管理中心0879—5811322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0879—2141189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0879—2305417
普洱市气象局 0879—2887018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 0879—2828926
普洱市教育局 0879—2123085
普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879—2149862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 0879—2144638
普洱市司法局 0879—2189374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9—2869002
普洱市农业局 0879—2124023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879—2189288
2. 县(区)人社局联系电话
思茅区人社局 0879—3012521
宁洱县人社局 0879—3209172
墨江县人社局 0879—4239268
景东县人社局 0879—6220756
镇沅县人社局 0879—5816029
景谷县人社局 0879—3017221
江城县人社局 0879—3721140
澜沧县人社局 0879—7221369
西盟县人社局 0879—8345263
孟连县人社局 0879—8728638
九、组织纪律
(一)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考生不及时上网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邀请市、县(区)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进行监督。
十、温馨提示
(一)考生网络报名时,请记住自己报名时的用户名、报名序号和登录密码(记录或用手机拍照个人报名页面),以便后续查询使用;缴费时,如果确认费用已从银行卡里被扣出,不需再重复缴费;笔试结束后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以便后续招聘过程中使用。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组织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在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就业的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在填报个人报名表时,不用填写工作单位。
附件1:《普洱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附件2:《云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3: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5日
附件1:《普洱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xls
附件2:《云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docx
附件1:普洱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附件2:云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3: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