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和说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达不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因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下一环节人选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取面试成绩高者;如果再出现总成绩一致者,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笔试、面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之内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公布。
(三)体检、考察与签协议
1、体检:考生到指定医院参加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认定不宜从事教育工作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不予聘用。
3、签订就业协议书: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
4、当上述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可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
凡要求提供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凡未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类别、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相关政策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其中:凡聘用的2017届“985”院校和“211”师范类院校的本科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三万元;2017届“985”院校和“211”院校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四万元;2017届“985”院校和“211”院校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五万元。
四、相关说明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497174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4376638
东丽区教育局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