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聘用制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简章
根据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拟公开招聘部分聘用制中、小学及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中学教师21名、小学教师110名,幼儿教师46名。详见《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聊城市常住户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2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开发区常住户口(2017年6月2日之前迁入)的具有全日制中专(中专学历须为全日制师范类)或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日9:00-6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6月2日11:00-6月6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lcrc.gov.cn/(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网)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6月2日11:00-6月5日16:00
招聘主管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招聘主管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同时,要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做好资格初审工作,确保审核公平、公正。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6月2日11:00-6月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6月14日9:00—6月18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聘用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四)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主管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招聘主管单位要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正、公平,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