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旬进行,面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面试形式、统一评分标准,市特岗办负责协调指导,县特岗办具体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实行县(区)域内回避制。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具体安排由县特岗办负责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由县特岗办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及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由县特岗办组织。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上述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排名顺序。体检时间、地点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经市特岗办审核备案后由县特岗办予以公告。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名额,经市特岗办同意,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结束,由县特岗办根据体检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市特岗办审定后由县特岗办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审核聘用
8月15日前,拟聘用特岗教师赴我县报到,提交本人档案材料,与县政府签订《陕西省2017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附件2,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8月21日前,县特岗办将聘用人员名单和拟聘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户籍证明(有户籍限制的提供)等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特岗计划”办公室审核章),以及《合同书》、特岗计划工作总结报市特岗办;经市特岗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由市特岗办在《合同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特岗计划工作总结报省教育厅。
(九)集中培训
8月中下旬,县教体局集中组织岗前培训,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在“国培计划”实施中统筹安排,开展针对特岗教师的业务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成长为教育工作骨干。
(十)上岗任教
8月下旬,特岗教师按县教体局分配方案,赴相关学校上岗任教。
三、服务期限与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限
特岗教师服务期暂定为三年,服务期内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当地农村教育的需求在县域内农村学校间交流。
(二)政策保障
特岗教师三年聘任期间,其教师工资总额按人均3.1万元/年的标准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于3.1万元/年的,高出部分由聘用的县区政府承担。各县区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特岗教师工资与补贴发放、周转宿舍安排等保障工作;妥善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和思想上的实际困难,让国家政策惠及每位特岗教师,使他们安心工作、舒心生活、潜心教学;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在三年服务期内,为特岗教师办理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以及提供国家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要确保特岗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我县将相应岗位的特岗教师纳入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范围。参加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起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服务期间管理与期满后问题
(一)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任教期间,由县特岗办代县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县特岗办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原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市特岗办每年抽查一次。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并公开通报。
(二)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1.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特岗教师,县政府要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精神,对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纳入基层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2.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本县的,办理派遣手续。
五、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影响聘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要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招聘时间安排和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
2.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单位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特岗招聘中各阶段信息均通过陕西特岗系统网络平台和镇坪县人民政府网或镇坪县教育公众平台发布,请随时关注,逾期责任自负。
联 系 人:赵 玲
联系电话:0915-8822019
镇坪县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