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玉溪市华宁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公告
为推进我县校园足球的发展,根据《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关于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提前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华宁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提前招聘足球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前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一)提前招聘岗位、职数
本次提前招聘的岗位主要是体育(足球)教师,名额3名(华宁县第一中学1名,华宁县第二中学1名,宁州镇示范小学1名)。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修学足球课程两年及以上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受理其它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22—23日(两天),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华宁县教育局人事师训股,地址:华宁县宁州街道办城隍庙街13号教育局办公楼309室。联系电话:0877-5011263。
3.报名携带材料:《2017年华宁县教育事业单位提前招聘教师报名表》(现场领取填写)、《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各学年学习成绩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本人身份证、相关获奖证书,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验原件交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结合招聘岗位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凡考生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足球教学考试和足球专项技能测试,成绩各为100分,具体考试步骤如下:
首先,进行足球专项技能测试,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再进入足球教学考试环节。
其次,组织足球专项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参加足球教学考试环节。
考试时间预计5月24日开始,具体参试人员、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考试时自带运动装备,考试过程中做好自我保护,以防受伤。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足球教学考试和足球专项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综合成绩=足球教学考试成绩的40%+足球专项技能测试成绩的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综合成绩并列的,按足球专项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若仍并列的,按综合成绩小数点后三位排序。
本次招聘采取划定综合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者,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2、考察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现实情况。若有参与非法组织、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及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确定为考核不合格。
在招考过程中,若出现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可在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上进行递补一次。
六、选岗及公示
(一)选岗。组织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自愿选择岗位。
(二)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在选岗或公示期间,若出现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到的、不符合双方签订的《就业补充协议内容》的取消录聘资格。
八、考试纪律
1、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取消录用资格。
2、报考者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县教育局发出各项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
3、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