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反馈应聘者资格初审意见,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须按照招聘单位指定的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携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一寸彩照2张到现场领取准考证,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温馨提示:资格审核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请各位应聘者准备好复印件,户口本只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即可。)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填报•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四、考试
(一)考试形式为说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为15分钟。
(二)应聘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6月5日下午,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招聘单位根据同一岗位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聘用对象,并当场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岗位递补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如拟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申请在同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的招聘人数,在考试成绩合格且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范围中等额确定。
(二)体检工作要求
1、体检工作由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或2017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体检前须出具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证明方可进行体检。凡不能依时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者,名单将在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天。
七、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报到,由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分配到城区学校任教。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聘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录用后需在录用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八、监督管理及其他
(一)应聘者、招聘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监督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0-6635811,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0750-6623072。
(二)招聘政策咨询由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联系电话0750-6635811。报名资格条件解释、资格审核、考试事项由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受理,联系电话0750-6623085。
附件:
1、2017年上半年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第四场)
2、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3、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4、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简介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
2017年5月15日
附件1:2017年上半年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第四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