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8月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内容: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改革以及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等)。
3.成绩运用: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三)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入围考生本人应携带面试资格确认表、笔试准考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 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及其它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确认(在职教师需同时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持身 份证、户口簿、学生证(或学校院系以上证明)接受现场资格确认,在规定时间交验证件,届时不交者,视为不符合应聘条件,取消应聘资格。如有未通过现场资格 确认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确认的人员,按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经过面试资格确认,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根据笔试成绩分类按拟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
应聘者根据所报学科抽取试讲课题、答辩问题,在限定时间内备考,并进行试讲和答辩。体育、音乐、美术专业及幼儿园教师除试讲和答辩外加试专业技能测试。
凡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者,需自带相关体音美教学器材物品(钢琴除外)。
3.应聘者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分学科(专业)按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其他事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六)考察、聘用
依据面试成绩和体检情况,按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对合格人员的师德、教育教学成果和业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进行考察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依据有 关政策和程序正式聘用。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于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一)本公告同时在大河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郑州教育信息网、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郑州高新区人才网等公共媒体及网站发布。
此后招聘过程中的相关补充公告、通知及成绩公示只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站(http://www.zzgx.gov.cn/)发布。
报考人员未按照2012年郑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在职教师报考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经过单位同意参加考试如被聘用,原单位不同意调出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在职教师在办理调动手续之时,应按郑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自行足额缴纳社保基金,半年之内没有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的予以辞退。在高新区参保之前产生的其他问题由个人承担。
(五)报考人员的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六)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我省招募的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参加 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每年度考核合格、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 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本次招聘报考条件者,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者,需在网上报名的同时,于7月21日9:00至7月23日 18:00到郑州高新区国槐街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八)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7998855、67982398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