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由教育局工作人员担任教务、监考,由县纪检监察部门、人社局、编办派人担任考场监督与巡视。
(1)笔试时间:2017年6月2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试卷总分数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改革、教育政策法规、写作等。
(4)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2、资格复核
资格复核由炎陵县教育局负责,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核人员,末位同分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核对象。出现资格复核不合格或放弃,按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2次。
资格复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告,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复核时持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二代有效身份证(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提供证书原件和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技能测试
资格复核合格人员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1)技能测试内容:技能测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从相应专业现行教材中抽签产生,音体美幼岗位测试加特长展示内容。特长展示所需的材料与工具由考生自备。特长展示内容:美术岗位:静物素描、中国画、毛笔书法、手工制作(由考生在以上项目中自选一项,1.5小时内完成,先在监考人员的监视下在说课前完成作品统一收缴,说课时统一评分。);音乐岗位:唱歌、舞蹈(由考生在以上项目中自选一项);体育岗位:队形、口令为主。幼师岗位:在歌曲、表演、舞蹈、简笔画项目中自选一项)。
说课内容由考生在考前40分钟抽签决定,说课测试时间为10分钟;音体幼特长展示紧接着说课测试之后,特长展示时间为5分钟;整个考试过程县纪检监察部门、人社局、编办全程参与监督。
(2)技能测试分六组进行:分语文政治组、数学化学物理组、历史生物地理组、英语组、音乐美术组、幼师体育信息技术组。
(3)技能测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告。
4、成绩合成
音体美幼岗位技能测试成绩=说课50%+特长展示50%。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测试×50%
技能测试成绩:从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技能测试成绩。
所有岗位所有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但综合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确定入围体检,入围人员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增加考核环节。
1、体检:对入围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通用标准,体检地点在县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指定医院进行。
2、考察: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根据应聘同一科目岗位人员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由被聘用对象选择用人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提档审查手续,凡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提档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2次。
九、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炎陵政府公众信息网、炎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炎陵县教育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1-22036202(炎陵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731-22979560(炎陵县人社局)
0731-22036219(炎陵县纪检监察部门)
0731-28681082(市人社局)
本次招聘政策由炎陵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2017年炎陵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
炎陵县教育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一日
2017年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教师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6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