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株洲市芦淞区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70名,其中初中教师25名、小学教师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
初中教师25名:语文3名、数学6名、英语1名、物理5名、生物1名、政治3名、地理2名、音乐1名、体育2名、美术1名。
小学教师45名:其中语文27名、数学10名、音乐2人、体育3名、信息技术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教育事业,敬岗爱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师德良好。
2、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资格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语文学科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二乙及以上)。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指标要求;心理健康,适应能力强,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交流沟通能力。
4、愿意到农村学校任教并服从分配。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具体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usong.gov.cn)发布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其他有关招聘信息只在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公示”栏目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二)报名
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并须现场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自行下载《株洲市芦淞区2017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各栏信息填写完整后发电子稿至1905484836@qq.com邮箱,并在招聘见面会上递交纸质报名表(贴好照片)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22日下午17:30止(以收到报名电子邮件时间为准),现场报名及确认时间为招聘见面会当天,举办招聘见面会的高校及暂定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3,如见面会时间和地点有变动,以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的信息为准。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地点在招聘见面会现场。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在招聘见面会上进行资格审查。
2、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当场发放《准考证》,应聘者凭《准考证》参加面试。
3、未按时参加招聘见面会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者必须提供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院盖章认可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必须承诺毕业后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4)、个人简历、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应聘者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面试成绩和应聘资格。
5、应聘者应确保报名登记表中联系电话通话畅通。
(四)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按不得低于1:3的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