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
黔教师发〔2017〕95号
各市(州)、有关县(市、区、特区)教育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9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我厅商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制定了《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县(市、区、特区,以下简称县)教育局要按照本办法制定本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并于5月11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附件: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
贵州省教育厅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