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的当天下午,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366号704室)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4.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5月31日9:00至6月2日17:00登录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网上报名系统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或《专业能力测验》)两科。具体考试科目以《秦皇岛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为准。其中《职业能力测验》(或《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附件2《秦皇岛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6月3日,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二代临时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发布及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确定。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于6月20日登录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指标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合格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同时发布。
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在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时,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特殊专业职位,将予以政策倾斜。
笔试合格人员笔试总成绩计算规则: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或《专业能力测验》)成绩。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涉关县区人社部门负责。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于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提供能够证明自己符合资格条件的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普通类毕业生提供《2017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及其他材料,并留存复印件。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指标不高于3:1的比例,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五)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说课、实际操作等办法进行(根据具体招聘岗位确定不同的面试方法),满分100分。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组同一个场次面试。
2.面试时间:7月上旬,具体时间待定。
3.面试地点:待定。
4.面试通知单打印: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于面试前三天登录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上详细告知面试的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5.面试成绩:面试当场告知面试人员个人成绩,半日内在考点公布已进行面试全部应聘人员的成绩。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涉关县区人社部门负责。
依照招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与招聘指标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学位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综合考试成绩计算规则: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费由个人自行负担,体检单位统一收取并出具发票。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涉关县区人社部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拟聘人选确定、公示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八)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
对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可通过《秦皇岛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查询。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和《秦皇岛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秦皇岛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监督举报电话:0335-3220179(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335-326281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特别提醒: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笔试、面试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秦皇岛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秦皇岛市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doc
中共秦皇岛市委组织部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