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关于定向公开选聘基层教师的公告
为解决我县2012年度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编制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我县服务期满且表现优良的特岗教师定向选聘基层教师75名。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的原则;
(二)坚持特殊政策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相统一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名额
小学教师:数学1名;体育11名;美术6名;音乐8名;语数16名;英语1名;语文1名。
初中教师:数学8名;体育1名;美术3名;音乐1名;英语4名;语文6名;历史2名;物理2名;地理1名;化学1名;思品1名;生物1名。
以上初中、小学教师共75名。
三、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博野县2012年度特岗教师,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且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截止目前始终在教学一线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三)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且能够胜任;
(四)身体健康且符合《公务员招录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五)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条件。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公告、个人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复审、体检、公示、聘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二)个人自愿报名,并填写《博野县定向公开招聘基层教师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由县教育局负责对申请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的重点为是否属于“定向范围”内,坚决杜绝借机“搭车”现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县教育局办公地点公示7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监督。
(四)考核。由所在学校会同县教育局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等,并结合年度考核结果进行综合量化打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考核的具体要素、方法等,由县教育局负责商用人单位遵循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另行确定)。
(五)复核。县人社局对考核合格人员的档案材料等作进一步审核。审核的重点为:是否真正属于特岗教师序列、是否符合规定的基本条件、近年来年度考核情况、档案材料的真实性等。审核通过者进入体检程序。
(六)体检
体检在选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考生所在学校或县教育局办公地点采取统一形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无疑义人员或虽有疑义但经察不影响聘用者,由用人单位填写《保定市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县人社局审批并办理入编、增资等手续。整个工作结束之后,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九)待遇
用人单位与当事人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免去试用期。列全额事业编制,工资审批、工龄接续、保险调整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选聘过程中如遇其它特殊情况,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8327271
博野县教育局举报电话:8321626
博野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