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参加全国事业单位统一考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3日(星期六),特设岗位教师的笔试考试地点设在西宁市,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中小学教师类或少数民族语言类)两门,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要换算成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按照招聘岗位与进入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由省教育厅负责,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口证明、毕业证件、教师资格等条件。
4.特设岗位教师面试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要求,采取说课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的,将在面试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单科缺考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五、优惠政策及待遇
1.根据有关规定,参加过青海省师范生顶岗支教实习的毕业生(特指青海师范大学和青海民族大学两所院校的顶岗支教实习生),凭省教育厅颁发的顶岗支教实习证书,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参加青海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凭省级相关部门的证明,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服务期满1年后,可按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要求申报评审职称。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制内正式聘用。
六、其它事项
1.报名确认成功后,考生在笔试前3天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省人事考试中心技术部联系解决。
2.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聘用“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若不能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中小学教师类、少数民族语言类)科目成绩高低确定。
3.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公开招聘,但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2017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先报名参加公开招聘,但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5.户籍时间认定。按我省户籍条件报名的考生,在我省落户时间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
6.招聘岗位专业(学科)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执行,其中《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未包括的学科中,“科学”包含专业类别为:物理、力学类,化学化工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信息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通用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物理、力学类。“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
7.报考“藏语文”学科教师岗位的,笔试时必须用藏语答题,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的(包括双语教师岗位),笔试时统一用汉语答题。其中,对报考标注为“双语教师岗位”的考生(不包括“藏语文”学科教师岗位),面试时考生需用藏汉双语两种语言进行说课。
8.体检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
9.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
10.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本公告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按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0971-6310741(教师工作处)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971-825813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省人事考试中心0971-8258585(技术部)
附件:2017年青海省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计划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教育厅
2017年4月28日
2017年青海省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