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我市有关事业单位的需要,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专技和管理人员共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韶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为市教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是开展教育发展、教育政策法规研究,基础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及教育教学业务指导,负责全市教育科研的管理和指导,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测和评估,全市中小学教育装备、教育信息化及其应用的发展规划与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基础教育网络、管理信息系统和基础教育资源库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教育技术、信息技术理论与应用研究。
(二)韶关市学生助学工作办公室(韶关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负责全市学生新时期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全市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推进实施全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地区寄宿制民族班学生生活费补助工作、退役士兵参加中等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助工作、各学段资助系统数据培训工作、省教育厅部署的每年度学生资助绩效评价和市财政局布置的学生资助绩效评价工作;配合落实南粤扶残助学工程;负责全市希望工程捐资助学相关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及学校后勤产业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学校疾病防控、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学生体检、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等工作。
(三)广东北江中学是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广东省首批重点中学,首批省一级学校,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先后获得过“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广东省教学水平优秀学校”等称号。学校坐落韶关市市区,现有60个教学班,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南拥翠湖,北倚青山。在韶关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几代“北中人”的不懈努力,广东北江中学已初步办成“管理科学、设施先进、环境优美、治学严谨、师资优秀、质量一流”的粤北教育窗口、省内一流的名牌学校。
(四)韶关市第一中学是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该校已有105年的办学历史,属广东省首批重点中学、首批一级学校、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现有60个教学班,在校学生人数三千多人,教职员工两百多人,其中广东省基础教育系统首届名校长1人,国家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4人,省级名教师培养对象及学科骨干教师5人,全国优秀教师6人,省级优秀教师12人。
(五)韶关市田家炳中学是副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由政府于1992年兴办、并得到香港著名实业家田家炳先生捐资命名的重点完全中学。学校分校本部、初中部两个校区,现有高中39个班,初中33个班,有特级教师4人,国家级骨干教师2人,省级名教师1人,市名校长1人、市名教师4人,高级教师133人。
(六)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直属韶关市教育局管理的一所公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示范性中职建设学校。学校创建于1980年,是粤北地区一所办学效益显著的综合性、示范性学校,也是韶关市职业与成人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及韶关市旅游行业岗位培训基地,被誉为粤北职教明珠。学校占地面积21.24万平方米,在职教职员工264人,现在校生人数3370人。近年来,毕业生“双证”毕业率达93%,就业形势理想,就业率达到98%以上,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
(七)韶关市特殊教育学校是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学校创办于1959年,是一所以听力、智力两类残障少年儿童为教育对象,集思想道德熏陶、文化知识教育、康复训练、职业技能培训于一体的九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学校隶属于韶关市教育局,为公益一类学校。学校环境整洁、绿树成荫,布局合理精巧,富有书香文化。配备了现代化的教育教学、办公设备,是学生学习的乐园、教师工作的温馨家园。近年来,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广东省特殊教育先进单位”、“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韶关市文明单位”、“韶关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八)韶关市浈江区曲仁中学是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学校创办于1958年,2017年1月划归韶关市,现为广东省一级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8人,其中中高级教师80人。学校秉承“勤奋、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培养了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学校占地面积约23万平方米,学校教学、生活、运动等功能区域场地宽广,基础设施完善。在教学管理网络中,学校高考备考小组领导下的各年级备考组责任明确,管理到位。在教学中,运行分类教学模式,艺术学科教学业绩突出。学校2009年、2010年被评为“韶关市高考优秀学校”,2011年、2012年、2015年、2016年被评为“韶关市教学质量优秀学校”。
(九)韶关市第五中学是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学校创建于1968年,2017年1月划归韶关市。2004年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学校,2010年广东省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2012年被评为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曾获广东省中学体育特色学校、广东省足球项目传统学校、广东省校本培训示范学校、广东省安全文明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集邮示范学校、韶关市教育信息化及应用先进学校、韶关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优秀学校、韶关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韶关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称号。目前学校在校生2200多人,在职教职工168人。
二、招聘岗位、人数
此次共招聘管理九级、专技十二、十三级岗位教师、教辅人员等管理和专技人员的岗位数与资格条件详见附表1,其中:
1.韶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招聘教育技术教研员1名;
2.韶关市学生助学工作办公室招聘科员1名;
3.广东北江中学招聘信息学竞赛教练、化学教师、生物教师、地理教师各1名,共4名;
4.韶关市第一中学招聘英语教师1名,物理教师1名,化学教师1名,共3名;
5.韶关市田家炳中学高中部招聘档案管理员1名,初中部招聘数学教师3名,英语教师1名,共5名;
6.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学前教育教师1名,校医1名,共2名;
7.韶关市曲仁中学招聘语文和历史教师各1名,共2名;
8.韶关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特殊教育教师6名,康复教师2名,音乐教师1名,财会人员1名,共10名;
9.韶关市第五中学招聘语文教师2名,英语教师2名,历史教师1名,会计人员1名,共6名。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对象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招聘。
2.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其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
(二)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除应符合(详见附表1)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8)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5年、2016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况以及“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政策外生育人员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其中超生人员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2015、2016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⑹在读的非2016届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