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报考人员须按报考职位的要求递交所有证件。证件材料不齐或网上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核不予通过。
?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在拟录用考察时发现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不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所有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1)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教师考试方式。
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公共部分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②说课。
说课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3倍比例确定。说课合格分数线为60分。
③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说课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5分(百分制)。
(2)音乐、美术、体育教师考试方式。
①专业考试。
报考音乐、美术、体育教师职位的考生需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的专业技能。考试时应考者要自带乐器、绘画工具、绘画颜料、体育器材等等。专业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②说课。
说课对象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3倍比例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③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结束后,按专业考试占50%、说课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5分(百分制)。
三、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拟聘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四、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高明区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六、聘用和待遇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根据综合成绩,择优聘用。被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享受本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或招考的有关事项有疑问的,请致电区教育局,电话:0757—88282322。
附件:1.2017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职位表(第二场)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