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第二场)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字〔2011〕11号)等文件精神,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职数
本次招聘职位为高明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音乐、美术、体育等七个学科教师,属小学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28名。所有职位要求录用后在高明区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以上,其中,报考镇(街)职位的要求录用后在镇(街)教育系统工作满3年以上。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笔试(专业试)、面试(说课)等环节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和招聘办法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30周岁以下(即1986年5月8日及之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往届毕业生,其中,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教师职位要求师范教育类专业;
(6)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7)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其中,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8)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要求;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17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职位表(第二场)》。
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校以及沧江中学、沧江中学附属小学现职临聘教师(已满试用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关于职位表的几点说明如下:
?招考对象:“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暑期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6年及以前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
“往届毕业生”指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在职人员和暂缓就业毕业生);
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6年底或2017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往届毕业生。
?专业:招考职位已根据用人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得的有效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并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专业相符的职位报考。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其对应的学历层次要与职位“专业”一栏要求的专业名称和代码以及其学历层次相对应。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视为提供不实信息,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注意:本次招聘的职位要求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开具的教师资格证正在申办中的有效证明,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申办证明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部分职位要求所学专业为师范教育类,应聘者须提供师范教育的有效证明(毕业证或学位证上明确有“师范”字样,或学业成绩单上能体现教育学、心理学为必修课程)。
?学历、学位: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已经聘用为本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笔试或专业考试、说课后择优录用。
1.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并同时向招聘单位递交纸质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的报考方式。考生统一在“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招考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由此点击进入)报名,经网上初审通过后,再向招聘单位递交纸质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才可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8日9∶00至10日16∶00(24小时开通报名),递交纸质材料时间为5月8日至1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1)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网上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两年的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单位网上初步审核。招考单位依据考生网上提供的资料在24小时内提出是否符合职位报名资格的初审意见。通过初审合格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能通过初审的,5月10日16∶00前可改报其他职位。初审截止时间为5月11日下午16∶00。
?递交纸质应聘材料。单位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并于5月12日前到招考单位递交纸质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各招考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招考单位依据考生提供的纸质应聘材料提出是否符合职位报名资格的审核意见。经报考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参加考试,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参加考试。未能在指定时间递交纸质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或专业试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本次考试不用缴交报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