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核与聘用环节。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考察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考资格与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
考察和复查合格者,根据录用职位、专业及录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考生与学校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确定具体录用单位(市教育局将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招录学校名单和招录专业)。拟录用人选放弃录用资格的,从考察和复查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五 、其他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 下的“最新动态“专栏)、洛阳教育城域网(http://www.lyenet.org/)或洛阳人才网(www.lyhero.com)上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附件:
1.市直学校考试招录教师报考职位代码
2.2017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录教师加分申请表
3.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4.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5.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6.2017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录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
7.2017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录教师试讲用教材目录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市教育局
2017年4月24日
2017年洛阳市市直学校(幼儿园)考试招录教师实施方案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