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实际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须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5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17年5月8日止。
(四)报名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曲靖市沾益区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等相应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资格(质)证书与证明材料(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现场报名时必须持有,否则报名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就业登记证(报到证)的考生,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登记证(报到证)的复印件,并由考生写出保证书,说明其理由,资格复审时往届生必须提供所有证件原件,报名时认可其报名资格。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登记证)以及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以上证件原件,但需按要求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等证明和本人保证书方可报名,若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被确定为拟录(聘)人员的,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前,必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岗位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有无连接词,或多、少一个“学”字,或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招聘岗位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若招聘岗位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及计划所需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未就过业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或登记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过业保证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未就业(含有过就业经历)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机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或非机关事业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业保证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信网上打印的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就业推荐表、本人保证书等。
4.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5.出具证明(书)的时间必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
(六)报名考试费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报考人员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交费。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开考的岗位报考人员,所交报名考试费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
报名结束后,无人报考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符合政策可免除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报名时按《曲靖市2017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在报名时提交相关材料并办理免交费手续。
(七)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交费(含免交费)的考生,须于2017年5月12日下午5点前到沾益区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六、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范围与分值
笔试命题体现教师素质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部分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用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
笔试采取分学科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分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类别:应聘小学教师分音乐、体育2个学科;应聘初中教师分物理、体育2个学科;应聘高中教师分语文、数学、化学3个学科。小学、初中和高中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
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为120分,《教法技能》为40分,《教育学》为20分,《教育心理学知识》为2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务工作由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在沾益区纪检监察部门、区保密局全程监督下入闱封闭完成。
⑴笔试时间
2017年5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
⑵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于2017年5月16日在规定网站公布且仅限2017年度有效。如考生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5月17日下午5:00前向曲靖市沾益区教育局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二)笔试政策性加分
符合笔试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曲靖市2017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加分类型及分值执行,于2017年5月10日下午5:00前到曲靖市沾益区教育局提交加分证明材料,经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于2017年5月12日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主管机关复核并办理加分手续,由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三)资格复审及要求
笔试结束进行面试程序前,由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对拟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和拟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一并进入面试程序)。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岗位须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变动情况由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主要是对照岗位条件信息,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并确认其真实性。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等后续招聘环节。拟面试人员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须在规定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按本方案第五条第(五)项内容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按时参加或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故意扰乱工作秩序,或者威胁人他人身安全和公开安全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3.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无符合条件人员或无人递补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按本方案第六条第(三)项第1点办法确定。资格复审结束后须将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及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考生须按规定向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4.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曲靖市2017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四)面试
1.由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制定面试方案,于2017年5月10日前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在规定网站上公告。面试严格按1:2的比例进行(成绩并列人员超出招聘计划比例的岗位除外),并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2、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曲靖市沾益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或面试通知。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须在规定网站公布。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详见沾益区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