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第二中学2017年公开招聘研究生面试方案公告
为做好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5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规定,结合曲靖市第二中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面试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由曲靖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拟参加面试人员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曲靖党建网及曲靖二中网站上公布。
(二)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向曲靖市第二中学提交考生本人署名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不按规定提交或拒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须按比例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需调整面试比例、等额面试和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进行面试的岗位,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岗位变动情况由曲靖市第二中学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体育专业还需考体育技能,体育技能成绩与说课成绩各占50%)。说课所需时间为10分钟。说课稿准备时间为60分钟。
(二)面试内容:现行高中教材(统一由市教育局现场提供材料)。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70分。
(三)面试试题的编制及要求
面试试题(说课内容)的编制须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由面试评委在面试前入围封闭完成,面试试题的保管和使用须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
五、面试评委的组成
面试评委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面试评委小组在面试前从面试评委人选中抽签确定,由7人组成,设主评委1名。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4月20日上午8:00开始直到全部岗位面试结束(评委、工作人员、考生须在上午7:00前报到)。
面试地点:曲靖市第二中学(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有关面试事项的公告。
七、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候考室、准备室、考场室、候分室。
(二)面试考场设评委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及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三)面试前对面试评委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五)评委、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评委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评委通报。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面试资格复审表》等原件,到指定的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且面试成绩为零分,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不再重新组织面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八)评委、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九)面试由主评委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十)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面试考场,交给主评委。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十二)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3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评委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按岗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的面试成绩在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如顺序号1的考生在下二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在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十四)面试实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并与有关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每位考生的面试综合成绩由7位评委打分的平均值(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产生,平均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依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出现面试综合成绩分数并列的,则重新组织该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九、考察、体检及录(聘)用等有关事项,按在规定网站上公布的曲靖市第二中学公开招聘研究生教师公告执行。
十、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由曲靖市教育局纪委和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进行全程监督。
(二)面试评委、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和迟到(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或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计零分,其后果由考生自负,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组织面试的部门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处理。
(五)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评委、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面试主管机关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
十一、其他
本方案由曲靖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曲靖市第二中学办公室0874-3320806
曲靖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0874-3330159
监督电话:0874-3128031(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
0874-8967925(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3333149(曲靖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0874—3180405(曲靖市第二中学纪委办)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