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明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查信息采集的通知
根据《2017年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规定,现场资格认定、信息采集于2017年4月25日—2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点:
东明县教育局(教育培训中心)南楼301室(站前路火车站东邻)
二、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4月25日初级中学数学教师;乡镇中心校数学教师;
4月26日初级中学语文教师;乡镇中心校语文教师;
4月27日初级中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英语A、英语B、音乐、体育B、美术、信息技术;东明县中、小学体育教师A;东明县渔沃初级中学土木工程、旅游管理;乡镇中心校:英语教师A、英语教师B、音乐教师A、音乐教师B、体育教师A、体育B、美术、信息技术
4月28日幼儿教师A、幼儿教师B、幼儿教师C
三、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17年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17东明县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4.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
5.往届毕业生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证明;
6.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7.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无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上述材料中4、5、6、7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另须提交1寸彩色与《2017年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的免冠照片2张。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应聘人员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再补办。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笔试资格。
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