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调中共宁都县委党校教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充实党校师资力量,经县委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党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揭晓鸿
副组长:李革生
成员:陈福荣 周琳 刘家辉 李颜霞 邱栋生 伊建新
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党校,办公室主任由伊建新同志担任。
二、选调名额与职位
理论教员4名,其中男女各2名。
三、选调范围
全县行政机关及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干部。
四、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理论功底较扎实、写作水平和社会调研能力较强。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文科类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五年以上并具有教育教学经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选调工作程序及办法
1.报名。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7月15日。凡符合条件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到县委党校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和信函报名。报名时每人交考务费200元。
2.资格审查。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
3.笔试。笔试以备课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时间定于2012年7月19日上午8:30至11:30在县委党校进行,备课内容现场通知考生本人。备课时不准带任何资料。笔试后,按选调职位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一并列入)。
4.面试。面试以说课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时间为30分钟,说课的时间与课题另行通知,地点设党校。
5.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按计划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一并列入)。由考察组,对考生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6.公示。根据考生成绩与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经讨论决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7.录用。被选调教师从8月15日始试用,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县人事调配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胜任工作者退回原单位。
中共宁都县委组织部
中共宁都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