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对象
经县教育局、公务员局研究确定,我县笔试合格线为50分(总分150分)。在笔试合格线上根据考生参加省统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学科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2年7月9日-10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安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安溪县凤城镇36米大街,联系电话:0595-23232412)。
四、应携带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应携带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请按顺序整理装订):①笔试准考证;②身份证;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报到证;⑥毕业证书;⑦报考小学音乐、美术和中学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以《安溪县2012年中小学、特教学校、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为依据,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凡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权利。自动放弃参加面试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在笔试合格线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名单另行通知。面试当日缺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不再递补。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及范围、形式:
①幼儿园教师面试时间:7月12日,具体请关注安溪教育网即将发布的《2012年安溪县招聘幼儿园教师面试通知》。
②中小学、特教学校教师面试时间:7月14日,具体请关注安溪教育网即将发布的《2012年安溪县招聘中小学、特教学校教师面试通知》。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安溪县公务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