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上午9:00-11:30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150分)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审查地点: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织金县文腾街道新华北路213号)。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招聘简章》、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附件2)和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试教)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2份(附件2);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7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教师资格证件尚在办理中的需提供具备申报教师资格证的证明材料);
3.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如: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职在编人员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试教)。面试(试教)人员名单和职位调整情况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
七、面试(试教)及总成绩
面试(试教)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进入面试(试教)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试教)准考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试教)。面试(试教)时间和地点具体见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一)试教以现场同一职位采用相同试题进行,根据考生试教情况进行现场评分。
1.试教方式:模拟授课,现场评分。各科试教人员不安排备课时间。
2.试教内容:以试教前公布的教材为准,随机抽取试教内容,教材由试教组织部门提供。试教在15分钟内完成。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面试(试教)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试教)成绩将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未完成面试(试教)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试教)成绩×40%。
笔试、面试(试教)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八、体检
面试(试教)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2017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试教)、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站、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织金县人社局审批,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同一职位涉及多个单位(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聘用单位(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面试(试教)成绩都相同的,需进行新一轮测试,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同级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在我县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出县外和参与其他单位的招聘。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7638338(织金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7-7621338(织金县纪委)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织金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2、织金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