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教师招聘公告
为促进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满足残疾儿童康复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印发河源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专题实施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河残联〔2015〕51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平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教师1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康复教师10名。其中:听力言语教师3名,孤独症教师4名,脑瘫教师3名。
二、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组织纪律观念,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身体健康,热爱残疾人事业,关心爱护残疾人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康复、幼儿教育、护理专业,年龄为35周岁以下。
(四)从事残疾儿童康复工作一年以上的,学历放宽到中专毕业,年龄放宽到40周岁(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单位证明)。
(五)普通话流利,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及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19日—4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一楼大厅(联系人:熊曼花,联系电话:5609198)。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提供填写好的《和平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教师招聘报名表》(报名表可先行在县残联网站http://www.hyhpdpf.org.cn/Article/Index.asp、县政府网站http://www.heping.gov.cn下载)、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各一份(原件审查后退回),并提交正面免冠大一寸照片3张。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各类残疾儿童康复的专业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在2017年4月28日到县人社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笔试后一个星期内在县政府及县残联网站公布。
(二)面试。笔试成绩及格以上,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将在面试后一个星期内在县政府及县残联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加分项)×60%+面试成绩×40%。
(三)加分项。①在职在岗康复工作经历1年以上,思想表现良好,工作积极,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残联证明的,审核合格者,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时须提供相关单位证明);②有省级残疾人康复协会颁发康复上岗资格证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上述条件只能加分一项,不能累加。
(四)体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对其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根据实际查阅个人档案,最终确定聘用人选。
(六)聘用及培训。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县残联协调县人社局、市残联组织岗前培训。
五、聘用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待遇。工资待遇:每人每月约3000元(含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及绩效考核奖励)。
(二)聘用管理。康复教师聘用后与县残联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按劳动合同法管理。由县残联统一调配,并进行业务培训、日常管理与考核。
附件:《和平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教师招聘报名表》。
和平县残疾人联合会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