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人数的4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资格复审),如达不到4倍,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复审资格或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017年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或生源地证明(大专学历的应聘人员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资格复审。
其他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或生源地证明(大专学历的应聘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资格复审。
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港闸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面试形式和内容。模拟上课(60%)(报考岗位相关教材范围内的内容)、专业技能考核(40%)。面试成绩在当天考区内通知考生(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四)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1.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港闸区政府网——人社局——人事考试栏目、港闸区教育局网公布。
体检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闸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港闸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港闸区政府网——人社局——人事考试栏目、港闸区教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港闸区教育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现场选择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出现总成绩同分,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未按时到现场或现场未选择聘用学校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由港闸区教育局报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部分市直幼儿园由招聘单位报送市人社部门审批),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2017年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7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5.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聘用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则不予聘用。
七、纪律监督
港闸区教育系统及部分市直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港闸区纪检监察部门、港闸区人社局全过程监督、指导,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监督电话:0513-85609792。
八、其他
本公告由南通市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609818(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
0513-85609798(南通市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3-85511272(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附件:
南通市港闸区教育系统及部分市直幼儿园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南通市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