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南通市通州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水平,经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岗位、相关资格条件等详见《2017年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届研究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至1999年3月期间出生)。
3.2017年7月底前应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时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主现场: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报名分现场: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2.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时间:
报名主现场(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2017年3月14日-3月16日9∶00-16∶00。
报名分现场(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3月15日9∶00-16∶00。
报名分现场(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3月16日9∶00-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应聘学科须和所学专业一致。报名者需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板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此外,应聘人员还可携带在目前学校就读期间获得的主要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4.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通州人才网(http://www.tzrcw.gov.cn)和通州区教育门户网站(www.tzjy.gov.cn)公告。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应聘人员,由通州区教育局通知有关考生。
5.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7.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领取准考证。经报名后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17年3月24日(09:00-16:00)到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13962796110、0513--80606305。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