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规定,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岗位
2017年全区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33名,其中,中小学教师438名,医疗卫生系统1170名,其他事业单位1825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2017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2017年全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另行发布。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籍(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或符合不受宁夏及区内相关市、县(区)常住户籍限制条件的人员(见附件2);
4.年龄35岁以下(1982年4月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40岁以下(1977年4月1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除外;
5.身体健康;
6.报考免笔试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必须是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2017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年龄、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
5.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
6.已招聘,并在三年聘期内的特岗教师;
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宁夏定向培养生、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在读学历、学位证的不能报考;
8.现役军人;
9.自本人报名之日后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0.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宁夏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nxpta.gov.cn),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2017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报名系统。
(二)报名时间。报考者于2017年4月17日8:30至4月21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报考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三)报名程序。
1.用户注册。用户注册是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必备的环节,只有注册成功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注册前请务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协议》和《注册须知》,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核对无误,注册时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上传照片。报考人员网上注册完成后,须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请在宁夏人事考试网首页“下载中心”中下载,解压后请认真阅读readme.doc文件。
3.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报考者应按照要求完整、真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否则系统将无法提交考生报名信息,招聘单位无法进行审核,责任由考生自负。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加分信息的招聘者,取消招聘资格。凡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招聘者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信息,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考生个人诚信记录。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核单位应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报考者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一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是否通过。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考生视为放弃;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以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后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师范类考生,可以兼报“特岗教师”招聘,使用同一试卷,要求报考的岗位考试科目必须是同学段(级别)、同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