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递补刘冬梅等人参加盐城市盐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面试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按确定面试人选的方法递补其他人选。同时《盐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规定,面试前,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对进入面试人员共同进行资格复核,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月5日,报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张书等26人因个人原因放弃盐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现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盐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规定,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具体递补面试人选见附件。请递补人员于2017年4月7日下午2时前到盐都区教育局413室接受资格复核,逾期未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按放弃面试资格处理,不再递补。
特此公告。
附:递补人员名单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
盐城市盐都区人社局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