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永修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府办字〔2017〕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云山、恒丰企业集团,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永修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已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十六届县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
永修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赣府发〔2013〕7号)和《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修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永府办字〔2016〕13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好教师队伍“输血工程”,及时为全县中小学校补充优秀师资,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决定2017年公开招聘167名中小学教师,现结合我县教师队伍编制和结构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实行“按需设岗,分科报名,统一考试,选优聘用”的原则。
(三)坚持缺编乡村学校优先、紧缺学科岗位优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全县招聘中小学新教师167名(其中:县城高中教师11名、县城初中15名、县城小学教师55名、农村初中教师32名、农村小学教师54名(根据赣教师字〔2017〕3号相关精神,农村小学同一学科招聘岗位均按1:1的比例分别设置男性和女性岗位),参加全省统一报名和笔试,入闱后参加市(县)统一组织的面试。招聘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符合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三)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7月1日)。
(四)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具有全日制国家统招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具有全日制国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县城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具有全日制国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具有全日制国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2017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读学校出具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报考,考取后凭毕业证原件报到上岗。
(五)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专业对口;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专业对口;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专业对口。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7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报考,但必须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的资格证明,未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报考县城学校和农村中学岗位的考生户籍不限;报考农村小学岗位的考生必须是九江地区户籍或配偶为九江地区户籍(报名截止时间前为九江地区户籍或曾为九江地区户籍)。
(七)根据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的要求,我县招聘的县城小学英语学科8个教师岗位,限本省统一招募的2017年及以前服务期满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或农村特岗教师报考(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或农村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转为正式在职教师的均可报考本岗位)。
(八)已经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试用期除外),必须在原工作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即2012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且由原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方能报考,本县已经在编教师不得报考(符合县城小学英语岗位报考条件者除外)。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招聘计划。
我县参加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统一招聘,由县教育局结合全县教师队伍补充需要的实际情况,提出2017年招聘计划报县政府审批;再根据县政府研究确定的招聘计划填写《江西省2017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申报表》,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委编办审核备案后报九江市教育局并录入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