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永修县2017年公开招聘农村学校特岗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府办字〔2017〕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云山、恒丰企业集团,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永修县2017年公开招聘农村学校特岗教师实施方案》已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十六届县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
永修县2017年公开招聘农村学校特岗教师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赣府发〔2013〕7号)和《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修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永府办字〔2016〕13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好教师队伍“输血工程”,及时为全县中小学校补充优秀师资,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决定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特岗教师到农村小学任教。现按照国家和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精神,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三)坚持优先解决缺编乡村学校及紧缺学科岗位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全县招聘农村小学特岗教师80名,参加全省统一报名和笔试,入闱后参加市(县)统一组织的面试。招聘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招聘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已申报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申报条件,在2017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二)教师资格证书(同一学科高层次可以报考低层次)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三)年龄不超过30岁(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考小学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要求;
(六)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不含试用期)教师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五年(即2012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且由原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之一。2017年服务期满三年、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特岗教师可以报考。我县已经在编的正式教师和正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招聘计划。
我县参加全省农村中小学特岗教师统一招聘,由县教育局结合全县农村小学教师队伍补充需要的实际情况,提出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报县政府审批;县政府研究确定后报上级相关部门核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核定我县2017年的特岗教师招聘人数,填写《江西省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申报表》等表格,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委编办审核备案后报九江市教育局审核并录入上网。
(二)发布公告。
由江西省统一在“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jxhrss.gov.cn)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